聚會起爭執 男子捅死“酒友”獲刑15年
  每日甘肅網-蘭州晨報訊(記者趙野)除夕夜朋友聚會慶祝,幾句爭吵惹打鬥,傷人致死男子受審。11月25日,馬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蘭州中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。宣判後,馬某表示不上訴。
  今年2月10日(農曆春節)凌晨1時40分許,馬某與朋友在城關區秦安路一慢搖吧慶祝春節。其間,馬某等人與被害人楊某等人在消費期間因瑣事發生口角,隨後雙方在慢搖吧門口互毆,馬某持刀捅刺楊某,楊某後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。
  該案庭審期間,馬某家屬主動賠償了受害人家屬13萬餘元,取得了受害人家屬的諒解。據此,法院作出上述判決。  (原標題:蘭州:聚會起爭執 男子捅死“酒友”獲刑15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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